各乡(街道)联校、各学校(园)、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完善职称评聘管理,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19年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全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
1.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调入、分配、重返专业技术岗位但暂未评、未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任职期满考核
2019年达到任职期满的具有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在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的基础上参加任职期满考核。
二、考核时间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
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三)任职期满考核
中小学高级教师:2014—2019学年度
中小学一级教师:2014—2019学年度
中小学二级教师:2014—2019学年度
三、考核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考核的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考核要素等参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教人字[2013]2号)文件执行。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业绩,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以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见各系列《考核细则》。
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电教教师、实验教师的考核工作,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各类别《考核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
会计、图书、档案、医卫、工程、经济等系列,统一按国家人社部门下达的考核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
暂未评、未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现工作岗位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考核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三)任职期满考核
任职期满考核是初级、中级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必备条件,也是高级教师今后能否续聘的重要条件。任职期满考核的分值为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分。
四、考核程序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述评范围。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或学科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方式。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其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中心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按绩效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系列的《考核细则》要求,认真进行本学年的工作总结并进行自评、填写考核表。
2.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做述职报告,经群众评议,并由学科组或教研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述职报告、平时表现及业务档案记载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学校(单位)考核领导组在上述评议的基础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档案记载、工作态度、能力、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全面考核,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并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4.脱产学习8个月以上、请病、事假8个月以上及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人员因故未兼课者进行写实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只填写考核登记表首页的个人基本情况,学校(单位)考核领导组在尾页学校意见栏内注明写实考核的原因。
(三)任职期满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必须参加任职期满考核,认真写出任职期内的工作总结,并填写任职期满考核表。
2.在专业技术人员作出总结并向学校(单位)考核领导组汇报的基础上,学校考核领导组将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得分汇总平均,即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期满考核得分,实事求是写出相应评语。
各项考核须做好反馈工作,考核结果优秀者的名单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必须通知本人。如量化考核的依据、分值确属不实的,经考核领导组认真核实后,应实事求是地给予纠正。
五、考核优秀比例计算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为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20%。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高级、中级、初级的优秀率分别控制在25%以内;副系列人数较少可合并计算,优秀率也要控制在25%以内。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人员和中层以上领导的考核应与专职教师分开进行,优秀率也不得突破25%。
(三)任职期满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高级、中级优秀率分别控制在30—35%;初级控制在35—40%。以上两项考核比例均指占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比例。
六、考核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导向性较强的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晋升、奖励和处分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要把考核的有关政策原原本本地向所有被考核对象进行传达,使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做到积极参与,认真考评自己,公正评价别人。在考核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和科学,每一项考核得分都应有明确的依据,不流于形式;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注重平时业务档案记载,从工作实绩出发,不要凭印象;要严把质量关,使考核工作真正起到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使此项工作更加规范、科学。
2.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校(单位)不得采取谁晋升职称谁考核优秀或者优秀轮流当的错误做法;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趁机打击报复。一旦发现有此类现象,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3.未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4.区属各学校(园)的考核工作由区属各学校(园)具体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的考核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5.时间要求
①9月26日各单位完成考核、总结工作。
②9月27日各单位将考核总结、汇总表、优秀人员名单各一式1份(附电子版)及各级各类优秀者的考核表一并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考核用表同2018年度考核用表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6日